全电发票来了!*新!2023年发票新规!
来源:摘自深圳航天信息微服务
截至目前,1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,全国范围均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。其中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如下:广东(不含深圳)、上海市、内蒙古自治区、四川省、厦门市、青岛市、陕西省、重庆市、天津市和大连市。
全电发票改名,数字化时代来了!之前税务机关发布的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文件,均将其简称为「全电发票」,近期我们看到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一个通告,将其简称改名为「数电票」!
有了解的伙伴都知道,从2017年开始,数字经济多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,这两年国家大力推进数字化税收征管改革,数电票推广力度也是一再加强,企业提前学习应对做好转型准备,也是企业发展中的重中之重。
1、取消了发票专用章
再也不用担心发票盖章问题,因为全电发票没有发票章!不要再因为没有章拒收发票哦~
2、取消了“收款人”和“复核”
很多伙伴会为了“开票人、复核人、收款人是不是同一个人而困扰,这个问题也不用纠结了,现在全电发票只保留了“开票人”,并且,全电发票是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,开票人自动按实名信息显示实际开票人真实姓名,无法修改。
3、简化纳税人信息
购买方或者销方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这两个信息没有填写全受不受影响,要不要作废重开?这个问题也是比较有争议。全电发票则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,买卖双方的信息只需要填写“名称”和“纳税人识别号”即可。
4、增加“下载次数”提示,避免重复报销
电子发票重复入账的问题一直是很多财务朋友比较头疼的事情,但其实全电发票其实也自带一种可以查重的小标记:
5、发票备注栏
全电发票备注栏有新变化!全电发票开具过程中有5项特定业务,其相应的“备注信息”为必填项(不填开不了票)。
且对于这些必须备注的业务类型,发票直接给了固定的模板,直接把需要填写的增加到发票票面,不用再担心漏填了。